
誰錯了誰下台,誰誤事誰道歉
1987年住在臺灣的人,感情上,最感衝擊的一事是解嚴。解除長達40年的戒嚴令,的確令人百感交集。既希望從此可以有更多的自由與民主,卻又不敢相信,解嚴了就可以有憲法所給予的基本人權。相信此時此地,這樣感受的人應有不少。看到許多知識分子,包括一些大學教授寫讚美「德政」的文章,真令人感到難過。局面如此,已無需再花筆墨去討論,去了戒嚴,來了國家安全法;解了嚴,卻還留下非常時期、戡亂時期、動員時期。這些加加減減,最後到底剩下些什麼?我並不是犬儒想法的人,卻也覺得,這時候下任何的結論都太早了,唯一能採取的行動應是懷疑。對當政者的誠意表示懷疑,何況是有一大堆的事實佐證的懷疑,只要是眼與心都雪亮的知識分子,應會明白,是最符合自己身分的做法。雖然這是十分得罪人的。但是邏輯應是,假如當政者,最終證明沒有誠意,知識分子還客氣什麼?反之,當政者真很有誠意,應有「能撐船」之肚量,受知識分子一點「酸氣」,算什麼?解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