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地方有權禁燒生煤 時代力量修《空污法》爭取週五闖關
雲林縣去年提出《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卻被環保署以牴觸《空氣污染防制法》為由宣告無效。為此,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讓中央與地方都能禁止或管制生煤、石油焦的販賣。本次修法是針對空污法第28條與第58條。除了明定中央與地方禁止與管制生煤與石油焦的權限外,並大幅提高罰鍰。本草案預計週五(15)在立法院院會闖關,並爭取逕付二讀。時代力量黨團宣布空污法修法 左起:洪慈庸、徐永明、黃國昌、林昶佐。攝影:陳文姿修法重點:中央地方 均能禁用與管制生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