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輪連2年在布袋發生擱淺漏油 嘉縣將開罰!最重可處150萬元
日前載有貨櫃、牡蠣殼及郵件的嘉明海運公司勝利輪,從澎湖出發後在嘉義布袋商港擱淺,發生漏油事故,嘉義縣政府擬開罰,嘉義縣環保局讓船公司針對擱淺應變程序及漏油事故陳述意見,依海污法規定,若情節嚴重最高將罰150萬元。嘉義縣環保局副局長楊啟明表示,主要區域的油污清除工作已在5日完成,應是不會對水產動物造成影響,但部分已逸散的油污乳化後下沉,就只能讓海水沖淡。楊啟明說明,2日嘉明海運公司勝利輪在布袋港擱淺,縣府就到場要求船公司應啟動緊急應變作業,當日即有部分柴油外洩,3日船身又洩漏液壓油及洩壓油,環保局就派員到現場蒐證及檢測。5日船公司完成油污圍堵、船艙儲油等清除作業,據現場油污擴散及清除的狀況判斷,對環境的影響應是不大,但油污清除沒辦法保證100%乾淨,無法避免有油污可能因為乳化而下沉。據了解,這不是嘉明海運公司第一次發生擱淺事故,106年在澎湖外海曾發生意外,107年在布袋商港也發生過漏油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