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前瞻:國土復育─復育工作應與環境監測環環相扣
復育國土是台灣永續的命脈。行政院在2005年1月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5月通過「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次日送入立法院,一方面顯示了執政的魄力,但卻也引發不少輿論批評。國土復育與環境監測環環相扣;先監測才知道何處需要復育,在復育工作後,仍須透過監測以了解成效。成立綜合性專業團隊,先行沙盤推演 國土復育事項千頭萬緒,僅以高海拔山區遷居為例討論。「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的居民,即1500公尺以上山坡地、少於三十戶的非原住民聚落人家,將被迫遷到平地。遷村是一件龐雜的工程,成功案例不多。建議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經建會的國土復育規劃先行者,能夠積極地組成一個臨時性的專案團隊,包括中央及地方行政單位相關的行政人員、技術官僚、學者與當地代表等,先花一段時間集中精神做沙盤推演,研議各種可行方案,或可以石門水庫上游或梨山為例試做,再回頭檢討國土復育方案。 在推演過程中,第一層級要建立物化環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