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M2.5首度公聽會 環保署標準能否保障人民健康?
環保署2日舉行「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預計今年6月底將PM2.5(懸浮在空氣中氣動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的粒子)納入空氣品質汙染物標準。雖然自去年12月14日環保署提出草案的管制標準後,各界呼籲草案標準不足以保護台灣人民,但昨天提出的草案不變:比照美國、日本以10年為期程達到年平均值15微克/每立方公尺,24小時平均值35微克。彰化醫界聯盟、彰化環保聯盟、台中生態學會等環保團體到場,提出應再提高PM2.5空氣品質標準至少到WHO標準。也質疑手動、自動檢測校正的合理性,另外認為空氣品質測站位置多不在汙染嚴重地區,應重新檢討。另外,台聯立委黃文玲、台聯立法院黨團副主任劉國隆也提到,空汙已是跨縣市傳輸,環保署還在以地區畫空氣品質區並不合理。經濟部工業局、衛生署國健局、各地方環保局等單位與會,不過並未表達意見。地球公民基金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高雄人口密度高,又承受重工業汙染,PM2.5採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