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新法案:增加碳交易及生物能源使用量
歐盟委員會為了對抗全球暖化,日前發布多項擴充現行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制度的提案,並極力推廣在交易制度於2012年實施期限屆滿時,能大幅提升再生能源的使用量。現行制度允許各產業間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交易,包括發電廠、燃燒廠、煉油廠、焦碳廠、鋼鐵冶煉廠及水泥、玻璃、石灰、磚塊、陶製品工廠等。但現在,歐盟委員會提案欲將交易的產業範圍及溫室氣體種類擴大,將包含在京都議定書及歐盟管制範圍內之溫室氣體提高到原先的6種以上。新增至交易制度中的溫室氣體包括,製造石化燃料、氨、鋁所釋放出的二氧化碳,還有硝酸(nitric acid)、己二酸(adipic acid)及乙醛酸(glyoxylic acid)製造過程中產生之氮氧化物(nitrous oxide)。此外,鋁製業者中全氟碳化物(PFCs)的排放額度,以及溫室氣體捕捉、運輸並予以地質封存之額度也都將列入可交易範圍內。此項新提案主要是希望能助歐盟一臂之力,使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