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過核燃最終場 127年選址
經濟部今天表示,台電公司已在進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址潛在岩層調查,預定民國127年完成選址,144年完工啟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邀請經濟部長張家祝、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蔡春鴻及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黃重球列席就「核一、核二、核三廠用過核子燃料之貯存現況、乾式貯存與最終處置之規劃與執行情形,以及蘭嶼核廢料之最終處置執行情形」及「龍門電廠(核四)核子燃料購入與貯存現況」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根據經濟部書面報告指出,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於2001年建議各國採深層地質處置技術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但因選址及開發所需時間較長,目前以芬蘭及瑞典的規劃期程最快,預定於2020年及2025年完工啟用。報告表示,深層地質最終處置是將用過核子燃料置於地表下約300到1000公尺處的合適天然母岩,將用過的核子燃料容器、回填材料、處置場的工程結構體等工程障壁永久阻滯放射性核種遷移。根據台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