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變遷的相關多邊工作
石油經濟合作組織(OECD)與國際能源總署(IEA)在2008年時曾共同針對氣候變遷,提出兩種氣候政策情境分析研究,分別以長期穩定在440ppm及550ppm兩種二氧化碳當量標準的情境,研究指出與能源有關的二氧化碳排放的5大國家地區分別是:中國、美國、歐盟、印度與俄羅斯,這些國家地區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就佔了全球的3分之2;在參考情境分析中,這比例預估會持續至2020年。同時,IEA重申哥本哈根會議以後的減排單靠美好的意願仍不夠,在全球GHG排放路徑選擇上,必須考慮能源產業的技術需求與成本,更重要的是所有全球氣候變遷的協議都必須考慮主要排放國的重要 (IEA, 2008)。有關GHG減緩的多邊行動,主要架構在氣候變遷公約與相關之發展。以京都議定書之彈性機制為例,有關國內應該如何回應,國內也有學者如李堅明曾在2007年時依最大潛力推動能源與產業調整措施,指出最樂觀情境為截至2020年,我能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