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沱牌農產品排污案落幕 罰金數十倍
吉林省榆樹市人民法院按照榆樹市環保局的申請,于近日強制執行了吉林沱牌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違法排污案——排污費本金5.983萬元,滯納金10.8885萬元,罰款本金17.9538萬元,加處罰款492.7275萬元,4項合計527.5528萬元,劃撥到賬351萬元。此案落槌也成為榆樹市環境執法以來最大的行政處罰案件。2008年8月,榆樹市環保局在例行現場檢查中發現吉林沱牌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榆樹分公司(以下簡稱沱牌榆樹公司),將其廠區以前遺留的未處理高濃度廢水向外排出。環境執法人員當即通知企業相關人員立即停止排污,進行現場取證,並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對吉林沱牌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處以應繳排污費3倍罰款。2009年下達了排污核定通知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吉林沱牌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于2009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經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年開庭審理,于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