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害糾紛自保術
工廠的廢氣、車輛的噪音、或是有毒廢水,台灣一年的公害陳情案件,約有十萬多件,在遇到公害汙染損害時,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告訴您不得不知的公害糾紛自保術...台灣是個蕞爾小島,人口密度又高,加上土地分區使用不清,工業區、住宅區常常毗鄰而居,空氣汙染是許多民眾的惡夢。另外還有灌溉排水系統混雜,導致工業廢水汙染農地的案例,時有所聞。民眾面臨各種公害事件,通常都會向環保單位檢舉,希望能解決汙染問題,卻往往不知道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白白承受損失。一般公害糾紛處理有四個途徑,第一個是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第二條路走法院,第三條路則是循公害糾紛程序,交由環保局的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若調處不成,再往上到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主委林福來表示,鄉鎮市調解通常是以和為貴,勸導雙方和解,若走法院提起訴訟,程序就相當繁複,而且費用很高,如果不懂法律的人,敗訴風險就很高,如果是走公害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