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合空污管理標準 操作許可證修法年底上路
為尋求空污管理相關法規的一致性,減少執法爭議。環署1日舉行「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此波修正,預定在年底前開始公告實施。空保處專委徐淑芷指出,此次修法是為了整合管理排放量,因此配合總量制度與防制區管制措施,修正變更定義、也統一計量方式,且對許可證展延有更明確的規範,以避免執法爭議。「看起來好像加嚴,事實上並不是。」空保處如此安撫參與公聽會的業者。針對修法,日前許可證展延遭彰化縣府駁回而停工的台化公司,則批評許可量推估依據混雜不清,要求中央訂出一致標準,讓縣市政府遵行。台化認為,縣市政府裁量空間過大,扼殺了「優等生」,卻不管小型違法工廠,對產業傷害很大。原有36條條文,此次共有5條獲修正,其中包括為了落實空品區、防制區排放量管理的第3條與32條,將讓許可變更門檻與高屏總量管制基礎一致、許可與申報的計量方式也將一致化。第27條則明確提出,依法申請許可展延准駁前,得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