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的宣傳,加拿大政府針對其一年一度的海豹捕獵活動悄悄發佈新法規,當中規定今年海豹獵人必須確定海豹已經死亡才可以剝除動物毛皮。

一個月前加拿大新任的聯邦漁業部長(Fisheries Minister)謝伊(Gail Shea)還表示,「加拿大正在準備2009年海豹捕獵季,我們的捕獵活動將如常進行。」而現在卻悄然發佈『海洋哺乳動物法規』(Marine Mammal Regulations)修改條例,其中包括了加強聯邦執法能力。
謝伊的發言人稱這個新法規為「調整條例」(tweaks)。
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Department of Fisheries and Oceans,DFO)發言人詹金斯(Phil Jenkins)表示,「當然這些調整條例與各個獨立執業的獸醫一直要告訴我們的一樣,即我們要確定狩獵活動必須盡可能符合人道精神。」
因此新法規的其中一項規定,「不可以使用棍子或傳統刺棒(hakapik)來攻擊滿周歲的海豹,除非海豹已經以槍械進行人道射殺。」這個新法規12月27日在政府公報中公佈,而不是公佈在漁業暨海洋部的網站上。
然而,這個新法規能達到的效果將非常有限,因為在捕獵季中被捕殺的海豹只有不到百分之一是已經滿周歲的海豹。
在過去3年當中,每年能合法狩獵的海豹總數介於27萬隻和33萬5千隻之間,這是世界上最大型的海洋哺乳動物狩獵活動。
根據新法規規定,現存的「閃光測試」(blink test)過去經常用於檢視海豹在被剝皮之前是否已經喪失知覺,但現在則必須要漸漸淘汰,因其信賴度不佳。海豹獵人現在必須要去感覺海豹的頭蓋骨並確定頭骨已經破裂;此外,海豹獵人在剝皮之前必須將海豹放血60秒。

這個新規定也承認,這樣一來將會增加海豹獵人的狩獵成本,因為這樣將會「減慢捕獵的速度」。而新法也可能透過在直升機上安裝監控攝影機來加強執法措施。
但是在水中射殺海豹仍然是合法的,因為新法規中沒有任何一項相關的規定可供遵循。
根據漁業暨海洋部針對新法規所做的的分析指出,此一政策轉變將「有助於維持加拿大的國際聲譽,並維護其『人道捕獵』的國家形象」。
加拿大政府目前正面臨歐洲聯盟所提出的貿易禁令,其必須確保所有的海豹相關產品不能以疼痛的方式來獵殺動物或剝皮,危難和痛苦在歐洲市場是不允許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