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基隆市野鳥學會的會員朋友在會員討論區貼了一則「鷺鷥繁殖來砍樹,等等就覆巢了」,而我剛好看見夥伴為鳥求救的貼文,馬上請夥伴找尋工程牌,我想立刻協助聯繫主管機關,請求先停工,看能否討論工序優先迴避繁殖季或此工區等。
然而現場夥伴只在工程車上看見遮掩的工程牌,所以撥打1999並同時與現場工人、里長協商先停工,同時與當地熱心的民眾蒐集落難的雛鳥,送至基隆市動保所,再次感謝當日熱心的民眾和基隆市動保所的支援。

這些排除執行條件的舉例,在各機關中有著多樣的解讀,且也僅限至於中央補助金額超過50%的工程需要執行,因此還是有很多工程沒有執行生態檢核作業,如果我們所有的工程不需強制執行生態檢核作業,就有將生態系服務的概念與精神融入工程核心考量,當然就不需要被強制執行了,可是我們看到現今工程規劃案,往往不是沒有編列生態項目,或是草草辦理等,鮮少有一同考量生態的環節。

全球極端氣候的影響,工程建設應納入生態保育並兼顧生態系服務功能的思維已是全球趨勢,使得生態檢核的執行勢在必行,目前也是各機關加強推動的重點,生態檢核機制可分為以治理為目的「工程生態檢核」,還有以維護生態系服務功能的「計畫型生態檢核」[5]。
「工程生態檢核」是目前縣市政府、中央單位等皆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辦理執行,雖執行成效仍有討論和進步的空間,但有逐步落實中;然「計畫型生態檢核」幾乎很難看見,就先以其規劃案是否有涵蓋生態系服務功能進行規畫執行,目前是少之又少的!
工程的資訊公開有助於民眾參與和了解,降低衝突和遺憾發生,如果工程都能在提報或規劃階段,進行多元利害關係人的溝通和多層面的考量,將能從點狀的公民參與,提升為面狀的全民共學,全民的環境素養和教育皆能有所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