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經濟部展延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期限2個月

因應疫情 經濟部展延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期限2個月

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造成太陽光電零組件進口短缺議題,影響我國太陽光電案場完工時程,經濟部今(26)日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決議針對2019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之適用期限,分別較原定期限展延二個月,至今年6月及8月,費率不變。
經濟部指出,考量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突發狀況,屬太陽光電業者不可預期之通案因素,部分太陽光電零組件如玻璃、塑料、接線盒等進口短缺,決議展延2019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之適用期限二個月,減緩太陽光電業者因短期缺料之完工併網適用費率壓力。
經濟部說明,屬於不及10MW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自2019年8月起至12月止取得同意備案者,展延至2020年8月31日止完工。若屬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不及500瓩,自2019年10月起至12月止取得同意備案者,則展延至109年6月30日止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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