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坪表示,環保團體於2007年7月提出訴訟,要求美麗灣停工實施開發行為,已於20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但此為「停工訴訟定讞」非「環評定讞」。他指出,台東縣政府基於環評應補正續審的理由,於今年2月要求美麗灣停工,美麗灣也已經配合。
環團則呼籲民眾一起思考,美麗灣開發令人質疑之處,是「可以先蓋好,再環評?」針對環團主張,美麗灣渡假村是違建,應該拆除。劉昌坪回應,美麗灣在2010年8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同年10月取得建物所有權狀,今(2012)年1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至目前為止仍具效力,不會因為停工訴訟定讞,就變成違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