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質標準將分兩階段實施

飲用水質標準將分兩階段實施

環保署開會研商飲用水水質標準草案,除了少數幾 項標準仍需科學數據資料作為修訂參考外,新的飲用水水質標準將分二階段在 省市政府實施,從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全國的標準也將統一。
飲用水水質標準原由省市主管機關擬訂,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 但是包括北高兩市、台灣省和福建省都各自訂有水質標準及管制項目。為了維 護國民健康,確保飲用水之安全與衛生,環保署依據新修正的飲用水管理條例 授權,訂定飲用水水質標準。
新修訂的飲用水水質標準,大部分和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標準相同,同時也 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標準值。目前較具爭議的項目有色度、臭度、 濁度、砷、氰鹽、總硬度之容許量以及離島地區的氯鹽和PH值。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