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6日婦聯會文物搬光光 文化局毫不知情被定為古蹟已8年的長沙街婦聯總會,在主管機關北市文化局毫不知情下,室內歷史文物從1月起悄悄搬走,3月時產權已被國有財產局移交給地方法院,文化局25日會勘發現人去樓空,緊急訂周五開會協商搶救。文化局副局長李斌在現場抗議,指婦聯總會早是市定古蹟,中央政府間的土地與房舍調配協調,依法應通知文化局,相關會議也應邀文化局出席,但近3個月移轉過程,卻未知會文化局,國產局此舉違法,將循文資法規定再與國產局釐清婦聯會古蹟再利用問題。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被定為古蹟已8年的長沙街婦聯總會,在主管機關北市文化局毫不知情下,室內歷史文物從1月起悄悄搬走,3月時產權已被國有財產局移交給地方法院,文化局25日會勘發現人去樓空,緊急訂周五開會協商搶救。文化局副局長李斌在現場抗議,指婦聯總會早是市定古蹟,中央政府間的土地與房舍調配協調,依法應通知文化局,相關會議也應邀文化局出席,但近3個月移轉過程,卻未知會文化局,國產局此舉違法,將循文資法規定再與國產局釐清婦聯會古蹟再利用問題。
被定為古蹟已8年的長沙街婦聯總會,在主管機關北市文化局毫不知情下,室內歷史文物從1月起悄悄搬走,3月時產權已被國有財產局移交給地方法院,文化局25日會勘發現人去樓空,緊急訂周五開會協商搶救。文化局副局長李斌在現場抗議,指婦聯總會早是市定古蹟,中央政府間的土地與房舍調配協調,依法應通知文化局,相關會議也應邀文化局出席,但近3個月移轉過程,卻未知會文化局,國產局此舉違法,將循文資法規定再與國產局釐清婦聯會古蹟再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