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於3月8日通過就歐盟截至2050年前轉型成具競爭力的低碳經濟準則。同時執委會表示,如果企業仍常此以往,至2020年前歐盟僅只能達到超出2005年能源效率20%的二分之一水平而已。

該準則内容就執委會提及為達歐盟於205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至1990年水平的80%-90%,即「成本效益途徑」加以説明。但環保人士警告說,為及早並於2020年前提高減排至少達40%,以避免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是必要的。
執委會於同一天亦通過一項據表示除減排外,還可加強歐洲競爭力並降低依賴能源的能源效率計劃。過去20年來,排放量減少了16%,而同期歐盟經濟卻增長了40%。
歐盟能源事務專員君特·歐廷格(Guenther Oettinger)表示:「儘管已取得某種程度的進展,我們的評估顯示,進一步果斷和協調一致增加能源效率的行動仍不可或缺,否則歐盟將無法在2020年前達到節能20%的目標。」
該能源效率計劃提出一項具約束力有別以往的目標,要求各國政府每年至少翻新其國内3%的建築物,同時推行政府與公共機構採購能源效率標準。
此外,並鼓勵一般私人大樓進行為節能目的的翻修,以及升等至能源效益較高的電器、工業設備、和發電/熱途徑。
該計劃的重點為推出智能網和智能電錶,提供消費者優化能源使用和節約能源計算必要的信息和服務。
歐廷格指出:「該計劃可改變我們的日常生活,並且每年替每戶省下高達1000歐元的財務開銷。還可提高歐盟的工業競爭力,創造高達兩百萬個就業機會的潛能。」
執委會表示已採取相關行動,因為引領全球過渡到低碳和高資源效率型經濟將為歐盟帶來諸多好處。
執委會將監督並執行此加強能源效率行動計劃,並在未來幾個月內將這些行動轉化成立法議案。
此外,執委會將於2013年春季對進展情況提出報告。屆時,如果審查結果顯示歐盟的總體目標無法達成,執委會將提出截至2020年具法律約束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