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20日北京垃圾「計量」以物業為對象 不增居民費用市政市容委高級工程師王維平表示,對居民實施垃圾計量收費是誤讀。所謂垃圾按體積收費是針對單位,居民小區以物業公司為收費對象。此舉是為了鼓勵物業對小區的垃圾提前做垃圾分類或者通過舉辦易物等活動,實現垃圾減量化。居民不需要另行繳納垃圾處理費,該費用已經包含在物業費中。對於居民擔心是否會漲物業費,據悉,住建委等對物業收費標准有規定,物業公司不允許擅自上調居民物業費用。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市政市容委高級工程師王維平表示,對居民實施垃圾計量收費是誤讀。所謂垃圾按體積收費是針對單位,居民小區以物業公司為收費對象。此舉是為了鼓勵物業對小區的垃圾提前做垃圾分類或者通過舉辦易物等活動,實現垃圾減量化。居民不需要另行繳納垃圾處理費,該費用已經包含在物業費中。對於居民擔心是否會漲物業費,據悉,住建委等對物業收費標准有規定,物業公司不允許擅自上調居民物業費用。
市政市容委高級工程師王維平表示,對居民實施垃圾計量收費是誤讀。所謂垃圾按體積收費是針對單位,居民小區以物業公司為收費對象。此舉是為了鼓勵物業對小區的垃圾提前做垃圾分類或者通過舉辦易物等活動,實現垃圾減量化。居民不需要另行繳納垃圾處理費,該費用已經包含在物業費中。對於居民擔心是否會漲物業費,據悉,住建委等對物業收費標准有規定,物業公司不允許擅自上調居民物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