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份報告內容所依據的實情資料,源自於各州機構檔案中的監控數據與其他資訊。兩個團體表示,這些實情資料顯示美國亟須立即訂定燃煤廢棄物處置的聯邦法規,目前這些廢棄物並未受到規範。
2008年12月田納西河谷管理局發生極為慘重的金士頓(Kingston)發電廠煤灰外溢意外,美國環保署隨後便公佈了70個煤灰堆置場址,再加上這批新指認出的另外31個,總計達101個。
參與這次研究報告的羅素‧博爾丁(J. Russell Boulding)說:「這100個左右的環境公害現在已證據充分,但僅僅是冰山一角。」博爾丁是印第安納州布朗明頓(Bloomington)博爾丁土壤水文顧問公司的老闆。
博爾丁質疑說:「我們與這些公害交手經驗是,假如可獲得燃煤廢棄物處理地區附近的地表水與地下水水質數據的話,你將會發現有汙染。究竟外頭還有幾百處以上的公害場址,等著我們去指認呢?」
這批31處場址中,有25處仍在進行燃煤廢棄物處理。而有19處場址內發現到相當高濃度的砷,砷是一種潛在的人類致癌物質。
報告中至少26處場址的汙染程度超過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國家主要飲用水標準。
有15處場址,污染已經擴散到場址外,且其污染程度超過飲用水或地表水水質標準。報告另指出,其他的16處場址顯示出場內嚴重污染的實證。
現階段,尚未有任何聯邦法規針對煤灰與其他燃煤廢棄物進行規範。
由前環保署執行律師組成的「環境正義計畫」組織,以及非營利性質的公共利益法律事務所「地球正義」發表這份報告,意在敦促歐巴馬政府著手規範燃煤廢棄物。
公害並不限於田納西河谷管理局金士頓發電廠破堤外溢的溼式灰塘(煤灰儲存池),該次溢出超過10億加侖的煤灰污泥,在外溢之後14個月仍在清理。
至少有13處這份報告所記錄到遭污染的場址,與乾式處理有關,包括2處製成結構物基礎(structural fill)的地方,這2處被廣告宣稱為對煤灰做「可獲益的再利用」。
而另一方面, 報告裡的31處燃煤廢棄物場址絕大多數位於低收入戶多於國家中間值的社區,使得低收入社區擔負起不成比例的健康風險。
報告指出,120處煤炭生產的縣郡,有118個有類似的高貧窮率,而這裡的燃煤廢棄物被堆置在曲折、監管不周嚴的礦坑中,通常會直接接觸到地下水。
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