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21日《中國民眾解放軍環境影響評價條例》頒佈實施據新華社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日前簽署命令,頒佈實施《中國民眾解放軍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條例」要求,軍級以上單位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涉及軍用土地利用的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軍事活動計畫,以及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此「條例」將於2006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據新華社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日前簽署命令,頒佈實施《中國民眾解放軍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條例」要求,軍級以上單位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涉及軍用土地利用的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軍事活動計畫,以及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此「條例」將於2006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據新華社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日前簽署命令,頒佈實施《中國民眾解放軍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條例」要求,軍級以上單位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涉及軍用土地利用的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軍事活動計畫,以及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此「條例」將於2006年10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