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河谷野生藥材蒿苯被盜挖現象嚴重

新疆伊犁河谷野生藥材蒿苯被盜挖現象嚴重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疆伊犁州政府便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作了規定,對伊犁河谷境內包括兵團農四師各團場、天西林業局各林場草原、森林範圍內的野生藥用植物實行禁採封育,期限為3年。
據伊犁州草原監理總站站長別力克表示,近年來,伊犁河谷境內草原亂採濫挖野生藥用植物現象比較嚴重,造成局部地區草場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嚴重,影響了草原生態環境和畜牧業發展。
伊犁河谷雖然連續3年實施禁採封育,但盜採偷運的現象時有發生,僅今年查處的盜採偷運的甘草就達10噸以上。別力克說:河谷野生藥材被盜採現象的發生,與草原監理站人員配備不足、相關部門配合有待改善有關。雖然現在有很多困難,但打擊非法採集、出售、收購野生藥材的力度會加強,因為我們不能讓野生藥材失去河谷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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