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道協會於15日在澳洲聯邦法院贏得歷史性的勝利,此一環保團體表示此項決議可保護上百頭鯨魚免遭日本漁船的捕獵。澳洲聯邦法院宣判,一日籍捕鯨業者在澳洲捕鯨禁區捕殺鯨魚之舉動,已違反了澳洲的法律,並已要求其停止捕獵行動。

日籍捕鯨業者首度因而進入法律程序,此項裁決也確認了其捕獵行動為違法的行為。日本政府表示其正在進行國際捕鯨中止條款所允許的鯨魚研究,然而針對日本的輿論顯示,國內並未進行相關的研究。
澳洲法院聲明,日籍捕鯨者自2000年以來,已在南極海以外捕殺了3558頭小鬚鯨與13頭長鬚鯨。
法官艾爾索普(James Alsop)裁定,此一訴訟進行期間未曾出庭的日籍捕鯨業者,已違反了1999年環境保護及生物多樣性保存法之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