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近期研擬修正營建土石方再利用規範,預計開放營建再生粒料及俗稱「泥餅」的砂石場廢水處理產出物,可用於回填盜濫採土石遺留的坑洞。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及環團昨(1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部分再生粒料可能夾雜重金屬污染物,泥餅則因添加混凝劑,容易使土壤形成不透水、不透氣的「封死」狀態。
國土署回應,新規範僅處理土石方「可以去哪」,實際可用哪些物料及如何回填,則尚待經濟部規範;經濟部強調,目前正在訂定相關子法,會使用合法的物料。

國土署擬開放營建再生料填盜採遺坑 經濟部將另訂規範
台灣每年產生4000多萬方營建剩餘土石方,如何妥善去化是政府棘手課題。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昨(12)日與環團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日前召開的第200次委員會中,主委暨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要求修改現行規定,允許營建再生粒料及砂石場產出的泥餅,作為盜濫採土石所遺留坑洞的整復回填材料。
國土署組長李守仁指出,近期確實配合環境部《資源循環推動法》,推動營建土石方循環再利用,目前正研擬修正「營建土石方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該規範主要訂定營建土石方「可以去哪裡」,草案中確實擬開放營建再生料可用於盜濫採坑洞整復回填;但針對坑洞應「如何使用土石方」、須符合哪些條件,則須由主管機關經濟部決定。
經濟部地礦中心副主任戴德潤則表示,部內目前正在研擬相關規範,他強調,未來針對盜濫採土石遺留坑洞進行整復,必須符合經濟部訂定的使用條件,「我們就是要使用合法的物料」。新修正《土石採取法》剛於本月5日公布,其中第36條第6項,授權經濟部訂定「整復物料使用實施辦法」等相關子法。

環團反對再生粒料、泥餅填坑 憂影響土壤健康、透水性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認為,營建再生粒料在前端常與廢棄物混雜,易含重金屬,不宜作為整復回填材料。至於俗稱「水尾土」或「泥餅」的砂石場廢水處理產出物,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明,這些顆粒最初是砂石洗選剩下的細沙泥顆粒,懸浮在廢水中,業者會添加高分子混凝劑或聚氧化鋁等無機混凝劑使顆粒沉澱、成為泥餅。泥餅所含混凝劑親水,雖能吸飽大量水分,卻難使水分再往下滲。
林政翰強調,泥餅本質上是「非常、非常細的粉末組成」,再加上混凝劑作用,若混入土壤,雨天吸水後會變成黏膩的泥沼,晴天乾掉後則變得堅硬緊實,不易透氣、透水,猶如「封死土壤」,作物根系易缺氧死亡。他也憂心,泥餅的化學沉澱劑曝曬後恐危害土壤健康,作物吸收後可能影響食安。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晁瑞光強調,台灣每年大量河流與水庫疏濬的正常乾淨土方,都已面臨無處可去的窘境,政府卻優先放行有污染疑慮的物質填坑,「完全是本末倒置」。
陳昭姿則呼籲,美濃大峽谷或高屏地區其他鄉鎮遺留的盜採坑洞,應利用純天然物料填埋,除河川疏濬出的土石外,也可考慮公共工程產出的天然餘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