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公司擅挖埋管 台南市府擬重罰

太陽能公司擅挖埋管 台南市府擬重罰

台南市學甲區公所18日巡查南1線急水溪行水區路段時,發現禾迅太陽能建置商擅挖該路段,公所除立即命其停工,並要求21日前回復道路原狀,另行文市府工務局處分該行為。工務局表示,禾迅公司日前才因於2處地點挖埋管線被發現,遭罰6萬元罰鍰,今又累犯,將加重罰鍰。
工務局表示,依《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擅挖除將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外,亦會命其限期提出申請或回復原狀,屆期未申請或回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禾迅太陽能建置商今年9月中,才因一次擅挖2件,每件處罰3萬元共罰6萬元,現又再次擅挖,實屬情節重大,將予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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