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化學局26日宣布公告13種毒化物,包括玫瑰紅B、皂黃、吊白塊、香豆素、順丁烯二酸等,都是可能非法添加在食品裡的化學物質。將來不管是製造、輸入、使用、販賣,都需要申請並獲得核可才能運用,違者將以毒管法處罰6到50萬元。
現行規範上,已有衛福部能依食安法進行稽查,在市面上揪出非法使用的個案。食安法在修正後,黑心廠商最高可處8000萬罰金,致人於死最高2億元。化學局局長謝燕儒強調,今次化學局的公告,是進一步要在前端進行源頭管理。包括毒管法第7條、第8條、第17條、第23條都有罰則,罰鍰範圍是6萬至50萬元。

遭公告的這13種毒化物,謝燕儒表示,都不屬於合法的食品添加物。過去不時有業者為了降低成本、增加賣相,用來增加口感、色澤、香氣、延長保鮮或混淆檢驗品質等原因,而非法使用在食品上。化學局表示,後續還有33種國際常非法添加食品的化學物,正在評估,未來可望陸續納管。
例如豆干常用上皂黃,這種工業用黃色染料常應用於皮革及油漆,但相較於黃色食用色素四號與五號,皂黃大約便宜一半;玫瑰紅B原是蠟光紙及油漆染色用,因為不容易掉色,曾用在紅色的小湯圓上。孔雀綠、吊白塊、三聚氰胺等曾引發食安事件的化學物,也都在此波遭公告為毒化物。
謝燕儒表示,未來不管是製造、輸入、使用、販賣等,都需申請核可才可以運作,而且必需定期申報運作情形。業者必須要做到四項,包括取得運作權;進行申報與紀錄;並必須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以降低誤流用的可能;而且只能販賣給有申報與許可對象,不能擅自轉讓買賣。

化學局認為,這些核可及申報制度,將可以掌握這些毒化物的流向。而業者必須在2018年2月15日前進行定期申報、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標示、2019年1月15日前取得核可文件。
謝燕儒指出,化學局將化工原料行視為主要的管制對象,全台約有2200家,主要分佈在六都與彰化縣。而化學局從今年5月開始,已經舉辦多場說明會、拜訪公會,並訪查1500多家業者,希望這些業者,都能成為食安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