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6日港澳兩地簽訂環保合作協定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與澳門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26日簽訂《港澳環境保護合作協定》,以加強雙方在多個環境保護範疇上的交流與合作。協議涵蓋的雙方主要合作範疇包括空氣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估、廢物管理、污水管理、環境監測與研究、環保宣傳教育、環保培訓與交流、重大跨境環境突發事故通報,以及環保產業合作。自2008年開始,港澳兩地即在年度港澳環保合作會議督導下,就多個範疇進行交流,此協議的簽訂將會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環境保護合作。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與澳門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26日簽訂《港澳環境保護合作協定》,以加強雙方在多個環境保護範疇上的交流與合作。協議涵蓋的雙方主要合作範疇包括空氣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估、廢物管理、污水管理、環境監測與研究、環保宣傳教育、環保培訓與交流、重大跨境環境突發事故通報,以及環保產業合作。自2008年開始,港澳兩地即在年度港澳環保合作會議督導下,就多個範疇進行交流,此協議的簽訂將會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環境保護合作。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與澳門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26日簽訂《港澳環境保護合作協定》,以加強雙方在多個環境保護範疇上的交流與合作。協議涵蓋的雙方主要合作範疇包括空氣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估、廢物管理、污水管理、環境監測與研究、環保宣傳教育、環保培訓與交流、重大跨境環境突發事故通報,以及環保產業合作。自2008年開始,港澳兩地即在年度港澳環保合作會議督導下,就多個範疇進行交流,此協議的簽訂將會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環境保護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