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環保局在下發的《關於加強全省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監管的緊急通知》中,限定:2006年底前,要堅決依法取締一級保護區內所有的直接排污口;對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要在2007年底前徹底取締,對目前不能達標排放的要立即取締;對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的生活污水設施實施改道工程,不允許直接將生活污水排入保護區內。
同時,各地在2006年底前完成飲用水源地環境質量、水質安全及環境管理的評價,2007年4月底前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和調整,盡快完成轄區內飲用水源地環保規劃編制工作,為加強環境監管提供科學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