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比較突出,排汙總量大、環境容量小的矛盾沒有根本解決,環境保護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個薄弱環節。為此,擬建立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領導幹部政績評價體系,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失和環境效益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為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制,按照「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的要求,理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環保責任體系。要求各級政府增強環境憂患意識和做好環保工作的責任感,研究解決制約環境保護的難點問題和影響群眾健康的重點問題。從今年開始,山東省政府每季度公佈能耗指標、城市大氣質量、跨界斷面水質、飲用水源地環保指標,並將考核情況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