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立法我國落後十年

食管法應該按照朝野立委協商好的版本,加開院會三讀通過,彌補我國基改未立法,落後其他國家長達十年的現況。
本圖來自美國食品安全中心。各國狀況為: 1.禁止基改食品:塞爾維亞、尚比亞、貝南(等3國) 2.嚴格標示基改:歐盟28國、冰島、格陵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哈薩克、土耳其、蘇俄、沙烏地阿拉伯、澳洲、紐西蘭(等38國) 3.中度標示基改:中國、日本、韓國、汶萊、印尼、馬來西亞、斯里蘭卡、烏克蘭、巴西、肯亞、南非 (等11國) 4.低度標示基改:台灣、泰國、越南、印度、衣索比亞、喀麥隆、馬利、塞內加爾、突尼西亞、約旦、厄瓜多、祕魯、玻利維亞(等13國)
我國的程度您滿意嗎?
各國立法時間: 歐盟1997-2000推出4法規;2003年加以修訂另推4法規, 澳洲2000年立法 中國2001年立法,有4行政命令 韓國2001年立法 日本2003年立法,另有11個行政命令 我國迄今只有行政命令(勉強算農委會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其中一條文有規範基改種苗的種植),基改食物無法律可管;食管法修法草案中有關基改者大約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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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MO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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