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碳不是弱弱相殘 四大去碳措施可顧及「公正轉型」
欲將全球暖化控制在2°C以下,勢必要仰賴全球經濟的快速去碳化。若經濟體系的去碳化程度不足,我們將危害到未來世代生存所需的自然系統。去碳轉型的步伐越遲滯,將造成更嚴重的風險與損害、危及越多人類。轉型所需的條件以及氣候變遷造成的損害,不論在時間、地理和社會上的分佈皆不均等,因此因應方式也將不盡相同。有鑒於此,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German Advisory Council on Global Change,以下簡稱WBGU)提出「公正且及時的轉型(just & in-time transformation)」,此將轉型過程中所有被影響到的人民納入考量、賦權於民,並課責應承擔氣候責任的各方,同時建構全球以及國家對未來的展望。WBGU指出德國聯邦政府在研擬公正且及時的氣候政策時,應就以下四項提出典範性的舉措:為了達到巴黎協定訂定的氣候保護目標,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最遲應在2020年達到高峰,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