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1日高屏溪養殖區限縮 魚塭將減2成八八災後,高雄第七河川局基於防洪考量,重新劃定高屏溪可供築塭養殖的範圍,雖然申請規定從今年起放寬,但能核准養殖的區域較以前限縮,現有養殖戶約有2成將被排除在外。七河局表示,過去在高屏溪高灘地築塭養殖,必須附上養殖登記證及水權使用證明書,由於養殖證明難以取得,以致大部份的魚塭都違法,河川管理辦法今年做了修訂,免除養殖登記證,但必須附上地方政府核發的水權證明,該局今年將嚴格執行,未依規定申辦,將取消現有的承租權。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八八災後,高雄第七河川局基於防洪考量,重新劃定高屏溪可供築塭養殖的範圍,雖然申請規定從今年起放寬,但能核准養殖的區域較以前限縮,現有養殖戶約有2成將被排除在外。七河局表示,過去在高屏溪高灘地築塭養殖,必須附上養殖登記證及水權使用證明書,由於養殖證明難以取得,以致大部份的魚塭都違法,河川管理辦法今年做了修訂,免除養殖登記證,但必須附上地方政府核發的水權證明,該局今年將嚴格執行,未依規定申辦,將取消現有的承租權。
八八災後,高雄第七河川局基於防洪考量,重新劃定高屏溪可供築塭養殖的範圍,雖然申請規定從今年起放寬,但能核准養殖的區域較以前限縮,現有養殖戶約有2成將被排除在外。七河局表示,過去在高屏溪高灘地築塭養殖,必須附上養殖登記證及水權使用證明書,由於養殖證明難以取得,以致大部份的魚塭都違法,河川管理辦法今年做了修訂,免除養殖登記證,但必須附上地方政府核發的水權證明,該局今年將嚴格執行,未依規定申辦,將取消現有的承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