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決議表示,歐盟減少環境中塑膠廢棄物的策略應包含在2020年前禁用最有害的塑膠與某些塑膠袋。
議員們在此決議中強調,因歐盟廢棄物法規執行不力,以及塑膠廢棄物雖具特殊性卻缺乏專屬法規等原因,塑膠廢棄物正在損害環境。議員們提議歐盟立法須制定特定強制性目標,以達收集及分類80%的廢棄物,應設計強制性的回收標準以及統和的廢棄物收集與分類標準,且須重新審查目前歐盟的包裝廢棄物指令。
歐洲議會要求歐盟執委會在2014年底前,提出2020年前禁止掩埋可回收及可再利用廢棄物之法案,以及防止焚化此類廢棄物,同時也要求除非所有可能性已經用盡,塑膠廢棄物不能使用於能源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