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首條公車專用道 27個站臺區禁止吸菸

北市首條公車專用道 27個站臺區禁止吸菸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結合交通局、環境保護局、公共運輸處等局處單位,共同營造臺北市首條信義路沿線公車專用道27個站臺區域無菸環境。衛生局並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自103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林奇宏局長表示,菸害防制法未將騎樓、人行道、公車停靠站等人潮聚集之戶外場所納入規範,因市民拒菸意識提高,自101年起至今,已接獲超過20位民眾陳情於公車停靠站遭受二手菸害。為保障民眾不吸二手菸健康權益,衛生局結合市府相關局處單位先由信義路開始推動公車專用道站臺區域無菸環境,未來會視辦理成效,研議推廣至其他路段公車專用道。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吳盛忠局長表示,為符合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如熄菸設施等),故環境保護局已配合移除27個站臺區域附掛於清潔箱之菸蒂盒。另外提醒民眾,任意於站臺區域丟棄菸蒂者,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請市民朋友們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環境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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