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澎灘滿垃圾 環局要罰 國產署嗆提救濟

澎澎灘滿垃圾 環局要罰 國產署嗆提救濟

澎澎灘滿佈垃圾,遭遊客指控影響澎湖觀光形象,澎湖縣環保局發文給主管單位國有財產署,限期3天內責付兩家遊艇業者改善,否則將連續開罰,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澎湖辦公處不服,援用行政程序法,揚言若開罰將循行政救濟程序提起救濟。
澎澎灘全由潔白珊瑚貝殼堆積而成由於澎澎灘為新生地,依法為國有土地,主管單位為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澎湖辦事處,列冊為澎湖縣白沙鄉澎澎灘段一地號。
民國100年公開招標委託經營,由兩家公司共同得標,雙方訂有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契約,因此已電話通知受委託經營業者,業者陳述每日都派員清理,但辦事處認為非行為人,也屬受害者,澎湖縣政府環保局應查明行為人並向其告發取締,不能逕行對辦事處開罰。
針對辦事處的說法,澎湖縣環保局長胡流宗表示,環保局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對於地主或土地所有人進行開罰,公家機關則以主管單位為主,現已依行政程序法週一就送達公文給辦事處,3日內若未答辯或複檢未過就開罰,並考慮以罰金更高的事業廢棄物管理法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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