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將上路上特定場所空氣太糟要罰錢

新法將上路上特定場所空氣太糟要罰錢

你呼吸的空氣新鮮嗎?全台第1次實施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23日將上路,以後如醫療院所、高中職以下學校、幼兒所、公家機關及交通場站等場所,經檢測查獲空氣汙染物密度超過法定標準,且未改善者,最重可處罰25萬元。
空氣、陽光、水是生活3要件,遇到空氣品質亮紅燈,環保局將祭出重罰,「台中市政府中港市政大樓」即率先整合調整空調設備,採用感應式自動換氣設施,可依現場二氧化碳濃度調整新鮮空氣換氣量,獲選為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優良場所。
環保局長劉邦裕表示,23日實施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針對公眾聚集量及進出量高的公共場所,實施室內空氣品質巡迴檢測,輔導自主管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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