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晉德:林肯大郡明顯不宜開發

歐晉德:林肯大郡明顯不宜開發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歐晉德25日表示,林肯大郡當地明顯是不適合高度開發的地區;災變的發生原因,所謂地錨脫落等問題只是現象,應先了解的是此開發案當初的規劃設計是否考慮到地質危險的問題。
歐晉德25日下午前往汐止林肯大郡災變現場探勘。他指出,林肯大郡在地質上是高度危險地區,屬於不宜開發地形。對解決山坡地開發安全問題,歐晉德指應提升到中央層次,因為地方政府有時不易抵擋各方壓力。
他說,1972年前,香港每年平均有25到35件山坡地災變,但在1972年後,港府成立一個專責大地工程的單位,負責審核所有山坡地開發案,目前平均每年只有1件災變發生。馬來西亞1993年發生坡地災變,總理室成立一個臨時任務小組,山坡地開發案只要高於2層以上者,都要經此小組審查。
歐晉德認為,法令上規定審核山坡地開發是縣市地方政府職權,長期而言,他希望類似的專業小組長期存在,成為審核山坡地開發必經的關卡。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