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24日中國三部門:地溝油犯罪主犯累犯應判死刑中國最高法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通知,對生產、銷售「地溝油」的7種情況明確了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涉及「地溝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溝油」犯罪判緩刑的,須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期內生產、銷售食品等。此次通知,明確訂出「地溝油」違法行為的7種情況以及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其中生產販售者地溝油者最高可判死刑。而明知該食用油來源可疑而予以銷售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中國最高法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通知,對生產、銷售「地溝油」的7種情況明確了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涉及「地溝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溝油」犯罪判緩刑的,須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期內生產、銷售食品等。此次通知,明確訂出「地溝油」違法行為的7種情況以及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其中生產販售者地溝油者最高可判死刑。而明知該食用油來源可疑而予以銷售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中國最高法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通知,對生產、銷售「地溝油」的7種情況明確了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涉及「地溝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溝油」犯罪判緩刑的,須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期內生產、銷售食品等。此次通知,明確訂出「地溝油」違法行為的7種情況以及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其中生產販售者地溝油者最高可判死刑。而明知該食用油來源可疑而予以銷售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