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墾丁土地使用 今生效

放寬墾丁土地使用 今生效

墾丁國家公園27年前設立,在低度開發原則下,引發民怨;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上周公告後25日起生效,法令大幅鬆綁,住民最關心的一般管制區農業用地建蔽率提高為百分之10、3樓10.5公尺、遊憩區商店用地提高為3樓11公尺。墾管處說,原編訂甲、乙、丙種建築用地且於90年續存合法建物,均改劃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同時放寬設籍200人以上的現有聚落。
包括潭子灣、萬里桐、出火、檳榔坑、大堀尾、茶山、響林等聚落,均變更為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但單筆土地面積要在330平方公尺以下;另外,特別景觀區內水蛙窟、草潭及山海聚落,變更為一般管制區農業用地,紅柴坑特別景觀區變更為一般管制區港埠用地,可增加觀光遊憩設施。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