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01日消防法修正 明火表演、放天燈以後要列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1日初審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未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室內場所不得進行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的表演活動(明火表演),違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除了明火表演,施放天燈也列入管制,民眾得小心自己的荷包。修正草案明定,未來施放天燈也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未依規定的時間、地點施放天燈,最高可處三千元罰鍰。內政部表示,有些民眾買了天燈,就隨意在火車鐵軌旁或空地上施放,容易引發山林火災,因此有必要修法規範。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1日初審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未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室內場所不得進行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的表演活動(明火表演),違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除了明火表演,施放天燈也列入管制,民眾得小心自己的荷包。修正草案明定,未來施放天燈也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未依規定的時間、地點施放天燈,最高可處三千元罰鍰。內政部表示,有些民眾買了天燈,就隨意在火車鐵軌旁或空地上施放,容易引發山林火災,因此有必要修法規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1日初審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未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室內場所不得進行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的表演活動(明火表演),違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除了明火表演,施放天燈也列入管制,民眾得小心自己的荷包。修正草案明定,未來施放天燈也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未依規定的時間、地點施放天燈,最高可處三千元罰鍰。內政部表示,有些民眾買了天燈,就隨意在火車鐵軌旁或空地上施放,容易引發山林火災,因此有必要修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