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毀田案 監院糾正縣府

大埔毀田案 監院糾正縣府

苗栗縣府在竹南大埔徵地案,99年6月9日凌晨發生怪手毀田強制施工,引發各界抨擊;監察院8日通過糾正案,指苗栗縣府未善盡土地管理責任,也沒有考量農作物採收期,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嚴重傷害政府的形象。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縣長劉政鴻表示,竹南大埔徵地過程完全合法,但怪手開進農田確實不恰當,既然農民的稻子已經搶種了,就應等到收割後再整地,對於各界的責難及批評,縣府會虛心改正。劉政鴻並說,大埔徵地案已讓他及縣府團隊有所警惕,未來施政會更貼近民意,疏忽小事很可能引發很大反彈,未來除了依法行政,也要注意執行過程中的任何細節。
監察院8日通過監委洪昭男、楊美鈴、程仁宏提出的糾正案,僅檢討縣府強制徵地時的手段失當,並沒有對農民質疑縣府未從優從寬補償、損害人民生存權等爭議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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