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服務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江西正在打破行政界限,探索建立鄱陽湖環保法庭,搭建快速訴訟通道,將涉及鄱陽湖環保的案件進行集中處理。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涉及38個縣、市、區,不同行政區域在水資源管理上各自為政,生態環境保護所涉部門眾多,權責不明,削弱了環境行政執法力度。 為此,江西省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範圍內,在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環境案件發生頻率較高地區的基層法院,探索設立環保法庭。
環保法庭將以水體流域管轄為原則,以集中管轄和指定管轄為基礎,實行環保案件專屬管轄。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發生的涉及環保的刑事案件,涉及生態環境、生活環境的排污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案件,以及涉及水土、山林保護、水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護而產生的行政案件,除重大環境案件交由中級人民法院環保審判庭管轄外,均由基層法院的環保法庭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