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11日起要求諾美婷等含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的15種減肥藥全面下架,禁止陳列販售,藥局若未配合回收,將處以2到10萬罰鍰;若11日起,藥局業者還向盤商進新貨並對外販售,將觸犯供應偽藥的重罪,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副組長許蒨文表示,衛生署已於10月11日廢止所有含西布曲明成分的15張藥物許可證,11日下午邀集持有該成分藥證的9家業者開會討論回收事宜,業者與官方均設置消費者諮詢專線,並公布於衛生署(www.doh.gov.tw)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www.fda.gov.tw)。
許蒨文指出,這十五張藥證,商品名稱分別為諾美婷、諾妤、樂消脂、美善愛麗纖、輕婷、卡卡、曲美亭、妙立婷、寧脂婷、十全細體纖膠囊、金塔西布曲等,分屬美商亞培、永信藥品、中國化學製藥、美時化學製藥等九家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