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辦公室將不禁煙

廣州辦公室將不禁煙

廣州公共場所控煙條例二審刪除「工作場所禁煙」的規定,令辦公室沒能進入禁煙範圍。
有關草案將禮堂、會議室、辦公室等地方剔出禁煙範圍,有廣州人大常委認為,如辦公室禁煙,將過於嚴格,不符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
不過,草案也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建立本單位工作場所的控制吸煙管理制度。此前的《草案》將所有的餐館都列為限制吸煙場所。但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網友認為,這不符合實際情況,建議只對一定規模以上的餐館限制吸煙。
因此,草案規定,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或餐位在75位以上的餐飲場所才是限制吸煙場所。
此外,草案還對市民處罰的方式和程式進行了修改,市民若違反禁煙規定,相關管理部門將對違法吸煙者予以警告,責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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