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向孕婦售煙將罰千元

在廣州向孕婦售煙將罰千元

廣州擬規定,向懷孕婦女售賣香煙,會被罰款1000元人民幣。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10月13日提交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醫院室內區域、幼稚園、中小學、公交工具等多個公共場所被列為禁煙範圍,在禁煙區域吸煙可處50元人民幣罰款,向未成年人和呈明顯懷孕狀況的婦女售煙的,可處1000元人民幣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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