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指出,中國法律規定,用於移植的器官必須要在自願的基礎上,這個規定也適用於死囚。醫療機構或者工作人員如果被發現違反此規定就會受到處罰。
八月底,《中國日報》引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透露,中國目前捐獻器官者當中有65%為死囚,但同時也引述說,只有在他們行刑前簽名同意捐獻器官的情況下才能摘取器官。
《中國日報》還引述上海華山醫院移植科主任錢建民的話說,中國存在罔顧器官捐贈所需法律手續,摘取死囚器官牟利的現象。
中國的器官移植體系一直以來都被外界稱是不透明、以利潤為主而且是不道德的。批評人士指出,那些死囚可能是在被迫的情況下同意捐獻器官的,這就違反了個人、宗教以及文化信仰。
中國曾經在2007年頒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令禁止販賣人體器官以及境外居民來華進行所謂的「移植旅遊」。
中國在上個月在10個省市推出了全國器官移植體系,希望改變目前移植死囚器官的比例過大的問題。這一做法受到了國際醫療組織以及人權組織的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