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16日國土復育小辭典:「海岸地區」的定義範圍指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主要公路或山脊線之陸域,以及平均高潮線往海洋延伸至三十公尺等深線,或平均高潮線向海六公里所涵蓋之海域,取其距離較長者為界,並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海域及其海床與底土。明定海岸地區應以保育為原則。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指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主要公路或山脊線之陸域,以及平均高潮線往海洋延伸至三十公尺等深線,或平均高潮線向海六公里所涵蓋之海域,取其距離較長者為界,並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海域及其海床與底土。明定海岸地區應以保育為原則。
指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主要公路或山脊線之陸域,以及平均高潮線往海洋延伸至三十公尺等深線,或平均高潮線向海六公里所涵蓋之海域,取其距離較長者為界,並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海域及其海床與底土。明定海岸地區應以保育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