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從民國90年,推動無菸餐廳,現在已經有超過3600家業者加入,成效相當不錯,衛生局提醒,從民國98年1月11號開始,就會實施『菸害防治新法』,明文規定,室內餐飲場所除設有獨立空調或隔間吸菸室、或3人以上工作場所,除了設有獨立空間或隔間的吸菸室之外,應全面禁菸,違反可罰處1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鍰,另外民眾在禁菸場所抽菸,不需勸阻,可以立即開罰。
而新法上路之前,為了鼓勵室內店家多多響應加入無菸餐廳,台北市衛生局從即日起到6月30號為止,開放餐飲店家報名,只要通過認證評核,衛生局會頒發無菸餐廳獎牌,並會透過各管道宣導,鼓勵民眾多選擇無菸餐廳用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