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山林道餵食藍腹鷴被移送 當庭寫悔過書挨罰15000元

大雪山林道餵食藍腹鷴被移送 當庭寫悔過書挨罰15000元

近日有民眾在大雪山林道餵食保育類藍腹鷴,經東勢林區管理處移請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調查,予以緩起訴1年,還當庭寫悔過書及支付公庫新台幣15000元,代價不小。
東勢林管處表示,近日有民眾因想親近藍腹鷴,無視林道邊禁止餵食鳥類的牌示,利用饅頭碎屑吸引藍腹鷴靠近,整個過程被民眾錄影舉發,經保七警察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及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實明確,予以緩起訴1年,除當庭寫下悔過書,還要支付公庫新台幣15000元,得不償失。
東勢林管處提醒民眾,隨意餵撒飼料破壞自然環境,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騷擾或傷害保育類野生動物生命安全,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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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大雪山林道邊以饅頭屑餵食引誘藍腹鷴靠近。圖片來源:東勢林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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