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打算推動「舊電池換購新電池」及押金制度,未來民眾購買電池時,得攜帶舊電池,買一顆,帶一顆,買10顆,就得帶10顆,如果手邊沒有舊電池,購買一顆新電池則需多繳五元押金。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用掉3億4000萬顆碳鋅及鹼性電池,廢電池回收率卻相當低,僅約一成七。環保署長張國龍說,買新電池要拿舊電池去換,或是多付押金,可能會讓民眾覺得不方便,不過,一旦電池回收制度上路,電池回收率將可以達到百分之百。未來將提出「舊電池換購新電池」及「押金五元」等兩制併行回收政策,並交由法規會著手修訂廢清法,將電池押金制度增列至條文中,預計近日內可報行政院。
